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Faith65.(3)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“山羊”来表示,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对公绵羊与公山羊之间的战斗的描述来说明。但以理书中的一切事物在灵义上都是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,跟整部圣经中的一切事物一样,这在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》(5–26节)已经说明。但以理书中论到公绵羊与公山羊的战斗的话也是如此,这些话基本如下:
在异象中,我看见一只公绵羊,长着两个高角,一角高过另一角。我见那公绵羊用一只角往西、往北、往南抵触,日渐壮大。后来我看见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,遍行整个地面;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角。它大发烈怒,猛力向公绵羊冲去,折断它的两角,将它触倒在地,践踏它。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,又在角根上长出四个角来。四角之中,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,向南、向日出之地、向荣美之地,渐渐成为强大,甚至高及天象,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,践踏它们。这山羊自高自大,以为高及天象之君,除掉他常献的祭,抛下他圣所的住处,因为它把真理抛在地上。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,这常献祭和毁坏的罪,以及践踏圣所和天象的异象,要到几时呢?他说,到傍晚和早晨,那时圣所才成为公义。(但以理书8:2–14)
530.那么问题是,人应当如何悔改?答案是,实实在在或实际(悔改);也就是说,必须省察自己,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,向主祷告,开始新的生活。前几节(TCR 525-527节)已经说明,没有省察或自我反省,悔改是不可能的。但除非让一个人可以认识到自己的罪,否则省察有什么用呢?除非让他可以承认这些罪在他里面,否则他为什么要认识自己的罪呢?除非让人可以在主面前认罪,祈求帮助,然后开始新的生活,这才是所寻求的目的,否则这三件事有什么用呢?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悔改。
每个人在度过了生命的早期阶段,变得越来越独立,最终达到自我控制或责任的状态,并行使自己的理性后,都可以知道,这就是他所遵循的过程。这一点从洗礼仪式明显看出来,洗礼的洗是指重生;因为在洗礼的过程中,代父母会代表孩子承诺,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作为。这一点从圣餐也明显看出来,因为在能配得上靠近圣餐之前,所有人都预先被告诫,他们必须悔改自己的罪,转向神,并开始新的生活。这一点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中的教理问答进一步看出来,因为十诫中有六条诫命只吩咐了人不可作恶。除非邪恶通过悔改被移除,否则人不能爱邻舍,更不能爱神;然而,一切律法和先知,也就是圣言,以及随之而来的救赎,都悬挂在这两条诫命上(马太福音22:40)。
如果定期实践悔改,尤其是每当一个人预备自己参加圣餐礼时实践悔改,那么只要他后来放弃他在自己身上发现的一种或另一种罪,这就足以使他的悔改成为现实。当处于这种状态时,他就在通往天堂的路上,因为那时他从属世的开始变成属灵的,并从主那里重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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